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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资委关于省属企业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情况的通报

日期:2019/11/21 16:06:24  点击数:

苏国资〔2017〕149号 

各省属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风险管理工作,促进企业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风险管理体系,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2017年6月省国资委印发了《省属企业风险管理应用指引》(简称《指引》),要求各企业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风险管理体系。现就省属企业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情况通报如下:

一、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总体情况

总体上看,各省属企业充分认识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集团层面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已经初步形成。

(一)领导重视,及时启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各省属企业主要负责人能够充分认识到建设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性,普遍成立了以董事长或总经理为组长的领导机构;召开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动员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组建专门工作组或办公室,具体负责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及日常工作。

(二)统筹规划,有序推进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各省属企业根据《指引》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结合“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实施情况,围绕制度建设、流程设计、岗位职责分离、关键风险点控制等环节,开展制度梳理完善、流程设计再造、信息化建设等相关工作,初步构建了风险管理制度体系。中江集团结合业务实际情况,布置总部各综合部门、业务主管部门,确定部门风险责任人,列出风险清单,与现行的内控制度进行对照,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农垦集团围绕面临的六大类风险展开工作,实行“全覆盖式”风险管理,并通过“智能财务决策支持系统”及时进行总结、调整、规范和完善;华泰证券基于金融行业风险管理特征,着力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强化内控流程,加大系统建设投入,以全员、覆盖、穿透为核心理念,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海企集团组织开展全集团内控体系建设和实施情况专项检查,逐步把各项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固化在工作流程之中,实现全流程风险管控;汇鸿集团运用财务信息系统,定期跟踪大额资金支出情况,结合重大贸易事前评审备案、事中监控制度,实行营运管理、财务、法务等部门联动监控,有效防范风险。

(三)结合实际,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各有特色。各省属企业结合实际情况,总结内控建设工作阶段性成果,突出风险管控主题,建立起“事事有制度规定,人人受程序约束”的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国信集团制定《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及若干配套管理制度,对25项重点风险提出严格细致的管控要求;交通控股公司开展“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课题研究,两年共完成1部风险管理手册、1项风险管理基本制度和9项风险应用指引;苏豪集团制定92项内部制度,总裁办公会下设贸易评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华泰证券建立董事会、经营层、业务层三维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制定风险管理专业制度34项、各项内部控制制度738项;沿海集团将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工作与集团制度体系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制定《制度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将制度体系框架细化为法人治理等10个方面;新成立的港口集团印发《关于有序推进集团规章制度建设的通知》, 2017年底前将完成70余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

二、风险管理体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有的企业对风险管理重视程度不够,风险防范意识有待加强;有的企业不能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高度认识和推动风险管理工作,建设行动迟缓,或消极应付、敷衍了事;有的企业未能准确把握风险管理指引内容,没有处理好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关系,将内部控制体系等同于风险管理体系。

(二)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形式大于实质。有的企业满足于在形式上完成任务,没有从真正解决问题、化解风险出发,没有对组织架构、职责权限进行全面清理和调查,没有对业务流程进行认真梳理和优化,没有认真查找制度漏洞或风险隐患;有的企业在风险管理模式、风险管理方法上创新不够,风险防控质量和实际效果大打折扣。

(三)风险预警体系不完善。有的企业没有建立风险识别、分析系统,风险预警不及时;有的企业更多地考虑事中、事后控制,未能将风险预警嵌入信息系统;有的企业风险量化体系不科学,不能起到预警作用;有的企业尚未建立完善的风险事件处置预案,缺乏重大风险有效控制办法。

(四)对子公司风险管理薄弱。随着企业集团规模扩大,有的企业原有的集团管理构架已经无法适应企业发展的需求;有的企业风险管理专业人才非常缺乏,风险管控能力与水平急待提高;有的二级以下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尚未完成,更谈不上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

三、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省属企业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2017年末完成全集团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已在全集团初步建立风险管理制度体系的省属企业,应当重点抓好有效运行和持续优化工作,着力提升风险管理体系的完善程度和有效性。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的系统工程,省属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将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风险管理体系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引导员工积极参与。鉴于有些企业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只是在集团本部与个别子企业启动,因此省属企业要进一步督促子企业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开展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抓紧推动子企业启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工作。

(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各省属企业要按照我委的要求和既定方案,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设进度。有条件的企业争取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全集团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任务;年底前完成有难度的企业,应当首先完成集团本部及重要子企业的建设任务;个别刚刚启动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工作的企业,应当结合实际、统筹规划、稳步推进,力争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全集团范围内的建设工作。

(三)持续优化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是风险管理的基础,风险管理是内部控制的自然延伸,两者不能截然分开。各省属企业要在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基础上,通过注入现代管理理念、方法和手段,不断优化提升管理体系和制度流程,使之更加适合企业发展的需要,通过内控控制体系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等提升集团整体风险防控水平。

(四)推进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先进的信息技术及信息管理系统是风险管理体系得以高效运行的重要保障,各省属企业要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对信息资源建设进行整体规划、统一部署,下大力气推进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通过信息化建设将风险管控制度逐步固化到业务系统中去,实现全流程的风险管理。

(五)建立健全风险识别和预警系统。各省属企业要通过收集和分析影响企业经营发展的各种内外部信息,找出影响企业目标实现的内外部风险,建立覆盖企业经营投资活动的风险事件(或因素)库。同时,建立重大风险预警与应急机制,对识别出的各类风险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确保一旦发生风险能够迅速应对,以最大限度避免或者减少损失,把风险控制在企业可承受的范围内。

(六)完善廉洁防控制度。各省属企业党委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推进“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设为主要抓手,在对外投资、选人用人、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上做到公开透明、阳光操作,严禁“一把手”说了算;要筛选十八以来省属企业发生的风险事件和重点案例,研究事件或案件发生的原因,深入查找企业廉洁风险点,不断完善制度体系;要健全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此页无正文)


省国资委

2017年10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