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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市公司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信息快报(第一期)

日期:2020/4/14 22:18:56  点击数:

最近,财政部组织专家小组对截至3月31日披露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进行了分析汇总,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654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其中沪市主板、沪市科创板、深市主板、深市中小板和深市创业板分别有282家、7家、114家、142家和109家。


上市公司在开展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应对识别出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认定,并按其影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在654家披露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上市公司中,有7家披露存在重大缺陷,1家存在重要缺陷,234家存在一般缺陷。


其中,截至3月31日已披露的重大缺陷,主要集中在收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未及时更正会计差错、大额资金被实际控制人和员工侵占、子公司因环境违法行为被责令停产整治、违规担保等方面。


上市公司应当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披露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结论,具体包括内部控制整体、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有效。截至3月31日,648家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结论为整体有效,占比为99.08%;6家内部控制评价结论为非整体有效,占比为0.92%。在内部控制评价结论为非整体有效的上市公司中,2家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无效、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1家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无效,3家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均无效。


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558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其中,沪市主板、深市主板、深市中小板和深市创业板分别有291家、114家、105家和48家。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包含标准无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四种类型。在558家披露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中,有549家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占比为98.39%;有4家为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占比为0.71%,强调事项主要集中在资产管理缺乏有效监控、对外连带担保未履行法定程序、公司缺乏对交易标的资产的有效监控等事项;有5家为否定意见,占比为0.90%,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主要集中在未按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确认收入、财务报告流程未能发现重大错报、对子公司的管控制度未能有效执行、前期问题造成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完成整改、公司财务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等。


三、初步分析


从截至2020年3月31日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披露情况可以看出:


(一)尽管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但我国上市公司仍积极做好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从导致重大缺陷和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原因来看,上市公司资金被实际控制人侵占、未按行政处罚要求及时更正会计差错(重述报表)、缺乏有效资产管控、违规担保等问题,仍是上市公司需努力提升内部控制的重点领域。


(三)仍有少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缺陷整改不到位,或连续多年存在同一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等问题,需要引起市场和相关部门持续关注。


(四)个别公司内控评价报告前后自我矛盾。


来源:财政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