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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光公司治理及内控存瑕疵 主办券商发布风险提示公告

日期:2017/11/3 11:02:39  点击数:
彩虹光公司治理及内控存瑕疵 主办券商发布风险提示公告
       新三板挂牌公司彩虹光(834226)因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瑕疵,被主办券商中原证券发布风险提示公告。

  中原证券公告称,在审核彩虹光2017年半年报时发现公司对杭州彩虹光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彩虹光”)存在 589.00 万元的其他应收款。此外,杭州彩虹光唯一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均为公司现任副总经理原艳。


  据披露,彩虹光原计划于 2016 年底前在杭州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授权副总经理原艳负责办理该事项,因以河南彩虹光为股东出资设立杭州彩虹光工商注册流程缓慢,于是河南彩虹光管理人员授权原艳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公司注册杭州彩虹光。

  2016 年 12 月 28 日,河南彩虹光与原艳签订《股权代持委托协议》,委托原艳作为自己对杭州彩虹光出资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2016 年 12 月 30 日,杭州彩虹光注册成立。

  2017 年 2 月 24 、 3 月 17 日,河南彩虹光分别向杭州彩虹光公司账户转入 420 万元及 169万元,共计 589万元,款项性质备注为投资款。

  截至目前,杭州彩虹光尚未开展实际经营,上述款项尚未使用。目前河南彩虹光正在办理注销杭州彩虹光。

  中原证券认为,河南彩虹光存在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即开展对外投资及存在委托他人代为持有公司对外投资股份的情形,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瑕疵,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彩虹光主营印刷品制作,2017年上半年实现营收5228.8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65%;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4.6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0.3%。来源:挖贝网 作者:王虎斌